中广网珠海10月11日消息 公租房将成为珠海住房保障体系主力,经济适用房淡出。
近日颁布的珠海市政府129号文,透露珠海市建立住房保障体系的新思路:对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以提供廉租房为主;对城镇"夹心层"及引进人才、新就业人员以提供公共租赁房为主;对外来工以提供员工宿舍为主;中等以上收入家庭通过购买商品房解决住房;对珠海西部华侨农场纳入危房改造范围的农场职工以提供经济适用房为主。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副局长陈少翔解释说:"在主城区,住房保障方式就是廉租房和公租房,经济适用房淡出。"
目前,珠海高新区已经开始建设公租房,主城区两个经济适用房项目也将改成公租房。政府为何对公租房青睐有加,对经济适用房却降低了声调?陈少翔说,珠海住房基础较好,历史包袱少。2000年以前,住房是珠海吸引人才的重要政策。从2007年开始,珠海对家庭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0%、且无自主产权住房记录、或人均住房面积少于10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提供廉租房,做到"应保尽保"。人均10平方米以内租金2元/平方米,10平方米以上按3.5元/平方米计租金。珠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共有1598户,以100%住进了廉租房或得到了货币租房补贴。
而随着房价的提高,相当一部分既不符合廉租房条件,又无力购买商品房的中等偏低收入家庭成为了"夹心层",上不着天,下不落地。陈少翔说,在现行法律法规下,经济适用房有很多难以控制的因素,资产核查就很困难。以低成本获得经济适用房,利益巨大。在中国,维法的成本很高,但违法的成本太低。所以许多地方出现开着奔驰、宝马住着经济适用房。这对其他纳税人来说很不公平。"我们的目标是'住有所居',但不一定要有产权。我们认为,作为政府资源,公租房更有效率,也更公平。"
公租房走小型、适用,满足基本需求路线,有多种户型:单间或一房一厅,建筑面积不超过40平方米;二房一厅,建筑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三房一厅,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三房二厅,建筑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租金是同地段房屋租金的70%,三年一签约。政府尚未对"夹心层"的收入底线划出杠杠,《公租房管理办法》正在征求意见。有可能的定义是:总资产应该不超过15万元。有关人士说,会根据上一年珠海人均收入水平来调整门槛,但必须有珠海户籍,并且实际居住3年以上。
根据129号文,珠海的公租房不仅面向"夹心层",也面向刚刚就业的大学生、新引进的人才(包括高级技工)。对这部分人的户籍、收入没有太多限制,但三房二厅、建筑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的公租房主要作为引进人才的周转住房,控制从严。公租房将实行差别化租金,"夹心层"的租金更低一些。
政府制订了一系列刚性规定和优惠政策,确保公租房的供应量和建设资金,并且鼓励社会机构和企业投资保障性住房。
有关人士认为,公租房推出,客观上对珠海市场的房价会产生一定的影响。